物流企业清算财产的范围有哪些?
清算财产包括物流企业在清算程序终结前拥有的全部财产以及应当由企业行使的其他财产权利。物流企业的下列资产应计入清算财产:宣告清算时企业经营管理的全部财产,包括各种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以及无形资产;企业宣告清算后至清算程序终结前所取得的财产,包括债权人放弃的优先受偿权利、清算财产转让超过其账面净值的差额部分,清算期间分回的投资收益和取得的其他收益等,投资方认缴的出资额未实际投入而应补足的部分,应当由破产企业行使的其他财产权利。法院受理清算案件前6。个月至破产宣告之日的期间内,清算企业的下列行为无效,并且清算组有权向法院申请追回财产,并入清算财产:隐匿、私分或无偿转让财产;不正常压价出售财产;对原来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担保;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放弃自己的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