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述银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体制。
从具体的实行状况看,我国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信贷资金管理体制包括以下两个阶段:“总量控制、比例管理、分类指导、市场融通”的信贷资金管理体制所谓总量控制,是指人民银行主要运用间接的、经济的手段,控制货币发行、基础货币、信贷规模以及金融机构的金融资产总量,保证货币信贷的增长与经济发展相适应。所谓比例管理,是指规定金融机构的资产与负债之间必须保持一定的比例,以保证信贷资金的安全性和流动性。所谓分类指导,是指在统一的货币政策下,对不同的金融机构的信贷资金实施有区别的管理方法。所谓市场融通,是指人民银行主要通过市场来促使信贷资金的合理配置,商业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主要通过市场融通资金,改善资产负债结构。“比例管理”的信贷资金管理办法与以往信贷资金管理办法最主要的区别是:改变了以前对信贷资金直接规模管理的办法,采取间接比例管理办法,以适应银行商业化改革和宏观调控间接化的要求,增强商业银行的自我约束能力。“计划指导、自求平衡、比例管理、间接调控”的信贷资金管理体制第一,计划指导。计划指导是指从1998年1月1日起,人民银行对商业银行贷款增加量,不再按年分季下达指令性计划。第二,自求平衡。自求平衡是指商业银行以法人为单位对资金来源与资金运用自求平衡。第三,比例管理。比例管理是指从1998年开始,商业银行以法人为单位编制包括资金营运计划、资产质量管理计划、成本利润计划、劳动工资计划、分支机构调整计划等为主要内容的业务经营和发展综合计划,克服重规模、轻管理的倾向,把工作重点真正转移到加强内部管理、改进金融服务、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上来,逐步达到人民银行所规定的各项资产负债比例管理指标。第四,间接调控。间接调控是指中国人民银行宏观金融调控,不再以信贷规模为中介目标和操作目标,而改为调控货币供应量和商业银行的资金头寸;不再依靠贷款限额这一行政手段,而改为综合运用存款准备金、再贷款、再贴现、公开市场业务和利率等货币政策工具,及时调控基础货币,保持贷款适度增长,避免货币供应过多或不足,维护币值稳定,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