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票据贴现与一般银行贷款的不同。
(1)受信对象不同。一般的银行贷款是以借款人为对象,是需要付出款项的债务人;票据贴现则以票据持有人为对象,是应该收回款项的债权人。(2)债权债务的关系人不同。贴现的债务人不是申请贴现的人而是出票人,即付款人,遭到拒付时才能向贴现人或背书人追索票款。而贷款的债务人则是申请贷款的人,与银行直接发生债务关系。(3)资金流动性不同。一般银行贷款到期才能收回,到期前收回的可能性极小,且还存在借款人到期不能归还的可能性。票据贴现则不同,贴现银行在资金周转不灵的时候,都可以通过办理转贴现或再贴现,在同业之间或向中央银行融通资金,具有很强的流动性。(4)资金的规模和期限不同。票据贴现的金额一般不太大,每笔贴现业务的资金规模有限,可以允许部分贴现;票据的期限一般为2—4个月。贷款的形式多样,期限长短不一,规模一般较大,到期时,经银行同意,借款人还可以继续贷款。(5)计收利息的标准和时间不同。银行贷款一般是先发放贷款、贷款到期时利随本清。而票据贴现则是银行在业务发生时预扣利息,贴现人先贴息后取现。利息支付时间不同,资金成本不同,一般而言,贴现率略低于一般银行贷款利率。(6)资金适用范围不同。持票人在贴现票据之后,就完全拥有了资金的使用权,不受贴现银行和企业的任何限制。但借款人在使用贷款时,要受到贷款银行的审查、监督和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