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政策性金融机构的职能。
政策性金融机构是由政府主导设立的不以盈利为目的,在特定业务领域~内直接或间接从事政策性金融业务,扶持经济发展的金融机构。其一般职能为金融中介职能,除此之外,政策性金融机构的特有职能还包括:(1)倡导性职能。是指政策性金融机构通过直接或间接的资金投放来发挥首倡和引导的功能。(2)选择性职能。是通过政策性金融机构对资金有选择性地投放到重点扶持经济的某些方面,以保证经济的全面均衡发展。(3)补充性职能。是指政策性金。融机构的活动可以补充和完善以商业性金融机构为主体的金融体系的职能。(4)服务性职能。是指政策性金融机构为企业或政府提供金融或非金融服务的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