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合同的争议处理有哪几种方式?
(1)协商。协商解决又称协商和解,简称和解,是指保险合同争议或纠纷发生后,由保险关系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取得共识,在彼此都可以接受的条件下达成结束争议或纠纷的一种方式。(2)调解。调解亦称调停,是指由保险人和被保险人自愿将有关争议或纠纷提交双方同意的第三者,在双方当事人辨明是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促其互谅互让,进而进行公平判断,以使保险合同得以履行。(3)仲裁。仲裁是指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根据订立的仲裁协议,将其争议或纠纷提交仲裁机构,对其做出裁决或公断。(4)诉讼。诉讼俗称打官司,是指保险合同当事人的任何一方将合同的争议提交有管辖权的法院,对其进行审理和做出判决的一种方式。合同争议一经法院判决,当事人必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