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说人身保险具有储蓄性,又不同于储蓄?
人身保险虽然具有储蓄性,但又不同于储蓄,主要区别有以下几点:(1)利益本质不同。储户将一定数量的货币存于银行,只能享有储蓄利益,在一定时间以后从银行领回一笔钱,其数额等于他存入时的本金加这段时间内应得的利息。而投保人身保险,保户享受的是保险利益,即在保险有效期限内,无论何时,只要发生保单责任范围内的保险事故,被保险人或其受益人就可立即获得保险金。(2)保险具有互助性,在人身保险中,被保险人若过早地遭到不幸事故,保险人所付的保险金可能要超过其收取保费的几倍、几十倍、甚至几百倍,而未遇到不幸的人在期满领取的保险金要低于储蓄的本息,前者多得的部分来自后者,这体现了人身保险具有全体被保险人共同承担保险事故的一种互助合作性。(3)保险储蓄的强制性。人身保险虽然参加自由,而一旦予以投保,当事人双方订立的合同便具有法律效力,被保险人有按期缴纳保费的义务。如果停缴保费超过规定时间,保单就会失效。人身保险虽允许投保人中途退保,但这对他会十分不利,所以很少有人中途注销,因此,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人身保险是一种带有强制性的储蓄。而储蓄则不然,它比较灵活自由,客户可随意变更储蓄计划,或存、或取十分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