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述题)试述保险的作用有哪些?
保险的作用是指保险在国民经济中其自身职能所产生的社会效应。主要表现在以下两方面:(1)保险的宏观作用。①保障社会再生产的正常进行。②有助于财政、信贷收支计划的顺利实现。③平衡或增加外汇收入。积极争取进出口货物在本国办理保险,是平衡或增加外汇收入的一个途径,否则将会导致外汇保险费的外流。④有利于高新技术的推广应用。保险可以对采用新技术风险提供保障,为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以及使用专利提供风险保障,可以促进新技术的推广应用。⑤有利于安定人民生活。当家庭成员,尤其是工资收入者,遭遇伤、残、病、老、死等事故时,人身保险作为社会保险的重要补充,对家庭的正常生活就起到了保障作用。此外,在日常生活中,常常发生侵权行为造成的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通过责任保险可以保障受害人的经济利益。(2)保险的微观作用。①有利于受灾企业及时恢复生产。企业参加保险后,一旦遭遇灾害事故损失,就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及时得到保险赔偿,获得资金,重新购置资产,恢复生产经营。同时,由于恢复生产及时,还可以减少受灾企业的间接损失。②有利于企业加强经济核算。通过交付保险费,把风险转嫁给保险公司,企业就把自身不确定的巨灾损失化为固定的、少量的保险费支出,并摊入企业的经营成本或流通费用。这样不仅不会因灾损而影响企业生产成本的均衡,而且也保证了企业财务成果的稳定,有利于企业发展。③促进企业加强风险管理。对投保企业来说,一旦发生保险事故损失,只能从保险公司那里获得保险补偿,而不能从风险损失中额外获利;对保险公司来讲,减少风险损失,则意味着他们利润的增加。保险公司通常还通过保险费率价格杠杆调动企业防灾防损的积极性,共同搞好风险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