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述保险营销的原则。
保险营销是将合乎消费者需求的保险产品送至消费者手中的重要环节,是保险企业生存、成长、发展和获利的关键。因此,保险公司在其营销过程中应遵循如下原则:(1)“服务至上”原则。保险营销部门是保险公司的窗口,客户对保险产业特性、企业组织形式和风险的认知,大部分通过保险营销活动获得。保险营销人员应在遵循服务至上原则的基础上,通过优质的服务使客户产生信任感和认同感,在稳定住老客户提高续保率的同时不断挖掘新的客户源。贯彻服务至上的原则是保险营销乃至保险经营的关键。(2)“计划性和规划性”原则。保险营销部门必须具备进行优良企业策划的智慧、高瞻远瞩的眼光,在重视已具购买力的客户的同时,拟定营销计划,着眼于潜在消费群的培养。保险公司所拟定的保险营销计划应包括:①组织与人员的培训计划;②区域规划;③教育训练计划;④保全服务计划;⑤新契约与地区开拓计划;⑥研究与发展计划。每个计划都应包含目标、实施方式、推动方案或奖励措施、预期成果、追踪检查的方式及经费的来源与预算等。只有这样,才能保证保险企业的长期稳定发展。(3)“遵守职业道德”原则。保险营销人员的品德和信誉直接或间接的影响保险公司业务的开展。保险营销人员一方面要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严格履行保险合同规定的各项权利和义务,积极维护保险公司的利益;另一方面,要诚心诚意的为客户服务,不能以夸大赔偿或给付责任、欺骗客户等不负责任的推销方式来损害客户的利益、这样才能使保险公司在实现自身效益最大化的同时,提高企业的信誉,为企业的长久发展打下良好的基础。(4)“企业效益和社会效益并重”原则。保险公司是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商业性经营机构,理应以追求盈利和经济效益为宗旨,按商业原则和方式营运管理,采‘用科学的方法,简化流程提高效率。另一方面,保险是按照大数法则,以合理计算的共同分担金作为经济补偿的手段,保障经济安定和人民生活的互助共济制度。保险营销应该具有强烈的社会使命感,将营销结果和社会效益结合起来,以达到企业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协调统一。企业效益和社会效益应成为保险公司所追求的共同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