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再保险这种分保安排方式,主要用于哪些个方面?
(1)刚开设的新险种。保险公司刚开办的新险种,往往由于业务量不多,保险费较少,而且保额又高,尚不具备成绩比较稳定的合同再保险的条件; (2)初次办理的新业务; (3)不属于已有分保合同承保范围的业务; (4)原保险人已有分保合同的除外责任; (5)分出公司不愿放入已有分保合同的业务; (6)超过原保险人分保合同限额的业务; (7)需要超赔保障的业务等。
临时再保险这种分保安排方式,主要用于哪些个方面?
(1)刚开设的新险种。保险公司刚开办的新险种,往往由于业务量不多,保险费较少,而且保额又高,尚不具备成绩比较稳定的合同再保险的条件; (2)初次办理的新业务; (3)不属于已有分保合同承保范围的业务; (4)原保险人已有分保合同的除外责任; (5)分出公司不愿放入已有分保合同的业务; (6)超过原保险人分保合同限额的业务; (7)需要超赔保障的业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