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计划性和规划性”原则。
“计划性和规划性”原则。保险营销部门必须具备进行优良企业策划的智慧、高瞻远瞩的眼光,在重视已具购买力的客户的同时,拟定营销计划,着眼于潜在消费群的培养。保险公司所拟定的保险营销计划应包括: (1)组织与人员的培训计划; (2)区域规划; (3)教育训练计划; (4)保全服务计划; (5)新契约与地区开拓计划; (6)研究与发展计划。 每个计划都应包含目标、实施方式、推动方案或奖励措施、预期成果、追踪检査的方式及经费的来源与预算等。只有这样,才能保证保险企业的长期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