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行于2014年5月5日购入甲金融债券,一年期,面值2000万元,票面利率4.5%,按年付息,到期还本。该债券投资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时,支付价款2015万元(含已到付息期尚未支付的利息15万元),另支付交易费用6.6万元。2014年5月30日收到债券发行方支付的利息15万元。2014年6月30日,该债券的公允价值为2018万元。2014年8月5日出售该债券,收回价款2035万元。做出购入债券、收到利息以及6月30 日后续确认和出售债权的账务处理。
2014年5月5日购入时:借: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2000 投资收益6.6 应收利息15 贷:存放中央银行款项2021.62014年5月30日收到已到付息期尚未支付的利息:借:存放中央银行款项6.6贷:应收利息6.62014年6月30日:借: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18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18持有期间计提利息:借:应收利息22.5(2000×4.5%/12×3) 贷:投资收益22.52014年8月5日出售债券:借:存放中央银行款项2035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2000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18 投资收益17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18 贷:投资收益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