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年10月10日,建设银行甲支行因资金紧张向本系统乙支行借款65万元,期限1个月,月利率3.5‰。双方签订借贷协议后,通过头=45-划款。11月10日,甲支行开出转账支票,本息一并归还乙支行。要求:完成资金拆借与归还时,建设银行甲支行、乙支行以及同级中央银行分支行有关会计分录。
借出资金时:(1)乙支行会计分录:借:拆出资金——甲支行 650 000 贷:存入中央银行款项 650 000(2)当地央行转账:借:建设银行存款——乙支行 650 000 贷:建设银行存款——甲支行 650 000(3)甲支行根据进账单转账:借: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650 000 贷:拆入资金——乙支行 650 000归还借款时:(1)甲支行:借:拆入资金——乙支行 650 000 金融企业往来支出——同业拆借利息支出 2 275 贷: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652 275(2)央行转账:借:建设银行存款——甲支行 652 275 贷:建设银行存款——乙支行 652 275(3)乙支行根据进账单:借: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652 275 贷:拆出资金——甲支行 650 000 金融企业往来收入——同业拆借利息收入 2 2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