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银行甲分行A支行办理本行客户天蓝公司委托付款业务,付款金额60 000元.收款人为工商银行乙分行B支行客户嘉陵公司。要求:(1)完成分散管理模式下,发报经办行(A支行)、发报清算行(甲分行)、总行清算中心(工商银行总行)、收报清算行(乙分行)及收报经办行(B支行)有关行会计分录; (2)完成集中管理模式下,发报经办行(A支行)、发报清算行(甲分行)、总行清算中心(工商银行总行)及收报清算行(乙分行)有关行会计分录。
(1)分散管理模式下:A支行—发报经办行:借:吸收存款—-天蓝公司 60 000 贷:清算资金往来—待清算辖内往来 60 000甲分行—发报清算行:借:清算资金往来—待清算辖内往来 60 000 贷:存放同业—上存系统内款项 60 000总行清算中心—工商银行总行:借:同业存放—系统内款项存放—北京分行 60 000 贷:同业存放--系统内款项存放—成都分行 60 000乙分行—收报清算行:借:存放同业—上存系统内款项 60 000 贷:清算资金往来—待清算辖内往来 60 000B支行—收报经办行:借:清算资金往来—待清算辖内往来 60 000 贷:吸收存款—嘉陵公司 60 000(2)集中管理模式下,发报经办行(A支行)、发报清算行(甲分行)及总行清算中心(工行总行)会计分录同上,收报清算行—乙分行的处理如下:借:存放同业—上存系统内款项 60 000 贷:清算资金往来—待清算辖内往来 60 000借:清算资金往来—待清算辖内往来 60 000 贷:吸收存款—嘉陵公司 60 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