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书法艺术形态及创作特征。
中国书法作为一种独立的艺术形态包括书法艺术的实践和理论,足以构成专门的艺术结构体系和美学体系。书法艺术按其创作特征,可归属于第三类艺术形态构成——内在世界与外在世界的综合性显现。这种综合性显现,以直接呈现心灵、呈现心灵的动态性过程为特征,而和表演艺术相比,书法几近于纯抽象艺术。中国书法艺术的四要素:用笔、结体、意态、风神,贯穿着内与外、心与物、主观与客观、空灵与充实的对立统一的美。
简述书法艺术形态及创作特征。
中国书法作为一种独立的艺术形态包括书法艺术的实践和理论,足以构成专门的艺术结构体系和美学体系。书法艺术按其创作特征,可归属于第三类艺术形态构成——内在世界与外在世界的综合性显现。这种综合性显现,以直接呈现心灵、呈现心灵的动态性过程为特征,而和表演艺术相比,书法几近于纯抽象艺术。中国书法艺术的四要素:用笔、结体、意态、风神,贯穿着内与外、心与物、主观与客观、空灵与充实的对立统一的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