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述奥尔波特特质论中对特质的看法。
奥尔波特认为特质是一种概括化了的行为方式,这种行为方式具有个体的特征,它使个人对不同类的刺激以相同方式进行反应,特质是个人的内在神经心理结构,是不能具体看到的,没有两个人会有完全相同的特质;特质的特点是:它不是有名无实的;它比习惯更具有一般性,还具有动力性;特质的存在可以从实际中得到印证;一种特征对另一些特质是相对独立的;特质与道德,或社会判断不同义;特质既可以是某个个体所具有的,也可以是群体所具有的;行动甚至习惯于特质不一致时,并不证明特质不存在;特质的种类:有共同特质指每个人身上都有许多特质,有些特质是许多个体共有的,称为共同特质,还有个人特质指某些特质是某一个个体所独有的,它们被称为个人特质,如张三脾气倔强,这就是他的个人特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