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述公安派“独抒性灵,不拘格套”说的提出背景、理论内涵和意义。
明中叶文坛,以李梦阳、何景明为代表的“前七子”,文学上倡言“文必秦汉,诗必盛唐”,片面强调摹拟古人,把文学创作引上复古的歧途,危害甚大。稍后,以李攀龙、王世贞为代表的“后七子”更把复古拟古推向高潮,严守古格古律,使诗歌创作模拟倾向更为严重。为了抨击七子派的复古之风,公安派的中坚人物袁宏道提出了“独抒性灵”的口号。他在给他的弟弟中道(字小修)的诗集写序时说道:“(小修)足迹所至,几半天下,而诗文亦因之以日进。大都独抒性灵,不拘格套。非从自己胸臆流出,不肯下笔。”提出了文学批评史上所称的“性灵”说。所谓“独抒性灵”就是“从自己胸臆流出”的真感情的抒发。袁宏道说的“性灵”,是排除了“理”(思想)的感情活动,是下意识的直觉。唯一的规定就是“真”,真是最高的价值标准,物真则贵,文亦如此。它与李贽的"童心说"极为接近。这种观点的提出对复古派的模拟风气当然是一打击。出于这一认识,他认为当代(指他所在的明代的当时)诗文不可能传世,而那些闾阎妇人孺子所唱的民歌《擘破玉》、《打草竿》之类,由于是“真人”所唱之“真声”,或可流传,这就肯定了民歌的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