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不尽意、得意忘言
(1) 庄子的“道”具有非语言能认知的模糊性,但"道"作为精神实体又必须被认识和掌握。所以庄子主张以“无言”来体悟“道"。具体到文艺创作中,便直接表现为“言”与“意"的关系问题。(2)庄子认为,言与意之间有差异,各有其认识事物的内容和层次,可以言论者为“粗”,可以意致者为“精”,而道"不期精粗”,是言论和意致均难以认识的,所以要从“言”外、“意"外去体悟“道”的形象性。“言”既然不能尽“意”中之"道”,则“言”其实也就难以尽“意”。(3)在“言不尽意”的基础上,庄子提出了“得意忘言”的观点。庄子认为:“言”是“意”的基础,“意”是“言”的指向,领悟到"意”就是超越于“言”。(4)由言意问题可以引申到文艺创作的形神问题,“得意”与“忘言”是艺术形象审美特性的两个质的规定,它要求艺术形象必须是具象与抽象、确证性与模糊性的统一。(5) 庄子提倡“得意”、“忘言”的审美创造,以期达到“荒唐之言”与无形之道妙契无痕、自然弥合的艺术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