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居易的)“美刺”观
诗歌应有“美刺”作用是传统儒家的诗论观点,白居易继承了这一观点,但他更强调“美刺”中的“刺”即“讽谕”的一面,而不主“颂”即歌功颂德的一面。在他的著名的文学理论批评著作《与元九书》中,他批评 “上不以诗补察时政,下不以歌泄导人情”的创作倾向, 主张“文章合为时而著,歌诗合为事而作”,都是在强调文学创作的“讽谕”作用。在《采诗官》诗中他更是明确地说:“欲开壅塞达人情,先向歌诗求讽刺。”而且他还要求讽谕诗要写得明白直切,不要躲躲闪闪、避重就轻。白居易的“美刺”观虽然继承了儒家的传统诗论,但又加以发展,扬弃了其中“发乎情,止乎礼义”、“主文而谲谏”的保守、消极的内容,将其积极、进步的内容发展到了最高程度,高扬了诗歌创作中的现实主义传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