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知识与发展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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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知识与发展的关系。

无论是总体的培养目标,还是具体的教学目标,知识的授受关系都是教育过程中一对基本的矛盾关系。从一定意义上也的确可以说,“学校首先是或主要是传播知识的地方”。但是如何理解知识授与受之间的关系,却是有待讨论的。这里主要涉及两个基本问题的讨论。(1)在教育过程中,知识的学习涉及直接经验和间接经验的关系。人类文明的进步的初始源泉是实践,是直接经验。但是,文明进步的积累方式又主要是间接经验的累积。在学校教育中,学生也主要是进行间接经验的学习。但问题的关键在于,间接经验的学习应当采取什么样的方式。知识的学习看起来是一个由外而内的接受过程,但其实是一个由内而外的发展、掌握的过程。作为间接经验形态的知识如果不同主体的认知结构和直接经验建立联系,知识的学习就只能是死记硬背,就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学习。所以认知过程或直接经验和间接经验的交换过程表现为“信息(知识)—(直接)经验—主体智慧”的过程。就是说,学习主体是以建立外在间接经验与内在的直接经验的联系的方式实现有效的学习的。赫尔巴特的授受模式和布鲁纳的发现学习只能是内在统一的同一过程。教育的智慧就表现在教师如何在知识的教学中让学生在由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时,提供必要的感性材料与上升的阶梯;在由理性认识回到实践或应用时,提供应用已获得的间接经验的验证体验。这样教育或学习的结果是,学生获得的就不仅是知识,而且是知识的力量形态——“智慧”。在直接经验和间接经验的上述连接中任何一种割裂的后果都是知识学习效果的损失。事实上在直接经验和间接经验的关系上,中外教育界都有过割裂理解的教训。在中国,“文革”中的“开门办学”,现实教育中广受批判的“死记硬背”等都是割裂两者关系的结果。(2)关于知识学习与能力包括智力发展之间的矛盾。要使知识的学习同时也成为智力提高的过程,关键是我们教与学的知识是什么性质的知识。我们要使“陈述性知识”的学习变为“程序性知识”的学习,而要使“陈述性知识”的学习变为“程序性知识”的学习,直接经验的参与是必要条件之一。所以知识学习与能力包括智力发展之间的矛盾在这一意义上说是与直接经验与间接经验的矛盾联系在一起。教育过程实际上应当是间接经验与直接经验建立联系,从而使知识不断转化为发展的条件的过程。这一理解既有益于我们对教授过程的认识,也有利于我们正确认识练习,尤其是实践性的练习在整个教育过程中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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