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社会本位的教育目的论的主要观点。
社会本位的教育目的论的基本主张,是以社会的稳定和发展为教育的最高宗旨,教育目的应当依据社会的要求来决定。社会本位的目的论主要反映的是古代社会的特征和要求。中国古代最早的教育论著《学记》.说:“君子如欲化民成俗,其必由学乎”。“古之王者,建国君民,教学为先”。中国古代教育一直以修身为本,但修身的最终目的是“治国平天下”。所以《论语》在谈学道时说:“君子学道则爱人,小人学道则易使也”。与此相似的是,古希腊思想家柏拉图亦在其《理想国》中认为,教育应当因人而异,对平民阶级教育要培养他们有勤劳和节约的美德;对军人应当培育他们勇敢的精神;而对最高统治者教育则应使他们具有把握世界的智慧,具有“哲学王”的特征。实际上,柏拉图所主张的教育目的就是教育应当为维持奴隶社会的社会秩序服务。在近现代,教育史上也出现过社会本位的目的论思想。最具代表性的是教育社会学中的“社会(功能)学派”。他们将人类个体发展的社会条件无限夸大,认为个人的发展完全取决于社会。社会本位目的论者认为衡量教育好坏的最高标准只能是看教育能否为社会的存在和发展服务,能否促进社会的存在和发展。离开社会的教育目的是不可思议的,也是没有意义的。社会本位的教育目的论充分注意到了社会对个人、对教育的制约作用。应当说这是一种唯物主义的立场。但这一学派没有看到:社会是由个体组成的,没有有活力的个体,社会存在就是病态的;同时离开个体的生活幸福等目的,社会存在也就失去了意义。社会是个体存在和发展的条件,但社会并不是个体存在的终极目的。因此,教育目的如果只看到教育对象存在的条件而对教育对象自身不做关照,就肯定是有失偏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