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教育方法的意义。
没有一种教育活动是不需要教育方法的。《孟子集注》有言:“事必有法,然后可成。师舍是则无以教,弟子舍是则无以学。”在实际教育活动中,一个成功和有经验的教师往往可以在“不假思索”的情况下将教学方法的运用搭配得天衣无缝,从而有效、优美地达成教育目标。但这种似乎“不假思索”的前提是一系列由思考、审慎抉择积累起来的有关教育方法实际运用的教育经验积累。不假思索是以无数先在思考与探索为前提的。相反,一个在教育方法上真正不假思索或因循守旧的教师,除了在教师的职业伦理上逃避了应有责任之外,其工作成效上肯定会大打折扣或遭致完全的失败。所以,明确的教育目标以及根据这一目标去选择的合理的教育内容都只是完成教育活动的必要条件之一。另一关键的要素是根据这一目标去考虑、选择合适的教育方法,从而形成真正的教育过程。所以,教育目标的实现是教育方法选择的最终标准,同时,教育目标也依赖教育方法等作为中介去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