述评英国"巴特勒教育法"。
答:“巴特勒教育法”是英国在1944 年颁布的一个重要教育法案。二战期间,英国教育遭受到严重破坏。为了恢复教育,英国政府发表由教育委员会主席巴特勒起草的《教育的改造》的白皮书,陈述了政府的教育改革建议。1944年,这一法案获得通过,称为1944年教育法,亦称《巴特勒教育法》这-法案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废除原先只负督导责任的教育委员会,设立全国性的教育领导机构---教育部,以加强中央对教育的集中领 (2)废除以往中小学教育不连贯、相互重叠的学制,重新把教育划分为初等教育(5-11 岁)、中等教育<11-18 岁) 和继续教育三个连续的阶段 (3)把义务教育年限从原先的9年(5-14岁) 延长为10年(5-15岁),并规定有条件的地方实施I1年(5-16岁)义务教育 (4)公立中学实行免费,井根据学生的年龄、能力和性向提供不同类型的教育(5)根据不同经费来源将学校分为郡立学校、民办的志愿学校和独立学校 (6)详细规定了地方教育行政当局的职责,如为学生提供免费医疗。为2~5岁的幼儿提供学前教育,为未满18岁离校青年提供非全日制教育等 它决定了英国战后教育发展的基本方针政策。此后几十年里虽有几十个教育法案或修正案颁布,但都没有动摇巴特勒教育法案的基本原则,至今仍是英国现行教育制度的主要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