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美国现代“地方分权”国家教育管理制度的主要特征。
(1)学区是学校管理的最基层的管理机构。美国是移民国家,移民聚集而居,形成社区,在社区里,孩子们往往就近入学,社区又被称为学区。学区有不同的类别,如市镇学区、县学区、城市中的学区和特殊学区等。学区可以制定教育计划,聘任教师、校长、购买教材等。 (2)县和市镇是基层的管理组织。美国实施县管学制和市管学制,县管和市管机构一般设教育局长。 (3)每个州设置州教育委员会,行使教育职权。州教育委员会是州的最高教育领导机构,它可以任命州教育厅长并确定教育厅的职权范围,作出预算,它可以制定州教育政策并确定管理和监督的最低标准,它可以制定教学大纲及质量标准等等。州教育体制的建立,结束了美国教育各自为政和放任自流的历史,使美国教育走向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市县和学区的管理被系统化。 (4)联邦只能以民主、自由为首要原则,主要责任是调动地方办学的积极性。联邦在教育管理上经历了一个漫长的发展过程,由1867年的联邦教育署发展为1976年的联邦教育部,联邦对教育的领导和管理在加强,但从根本上说,联邦仍然坚持了建国初的民主、自由和调动地方积极性的原则。 (5)社会团体积极参与教育管理。这一特征最初在学区制中就存在。然而,这一特征的真正形成主要由于进步主义教育运动中普通教育的职业化。它的确立则以《史密斯一休士法案》、《中等教育的基本原则》的颁布为标志。社会团体参与教育管理有积极的一面,也有消极的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