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1944年《巴特勒教育法》的基本内容。
(1)加强国家对教育的控制和领导,设立教育部统一领导全国的教育;(2)加强地方教育行政管理权限,设立由初等教育、中等教育和继续教育组成的公共教育系统;(3)实施5-15岁的义务教育,同时地方教育当局应向义务教育超龄者提供全日制教育和业余教育;(4)法案还提出了宗教教育、师范教育和高等教育改革等要求。
简述1944年《巴特勒教育法》的基本内容。
(1)加强国家对教育的控制和领导,设立教育部统一领导全国的教育;(2)加强地方教育行政管理权限,设立由初等教育、中等教育和继续教育组成的公共教育系统;(3)实施5-15岁的义务教育,同时地方教育当局应向义务教育超龄者提供全日制教育和业余教育;(4)法案还提出了宗教教育、师范教育和高等教育改革等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