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条约保留的概念、特征与范围。
(1)概念;条约的保留是指一国在签署、批准、接受、赞同或加入条约时所作的单方面声明,不管其采用怎么样的措辞或名称。其目的是排除或更改条约的某些规定对该国适用时的法律效果。
(2)特征;
①保留应在一国表示接受条约约束时作出。
②保留可以采用任何措辞或名称,但其性质属于单方面的声明。
③保留的目的在于排除或更改条约中某些条款对提出保留的当事国的拘束力。
(3)原则上,各国在参加国际条约时可以提出保留,但保留也可受一定的限制。下列三种情况下不得保留。
①条约本身禁止保留。
②条约仅准许特定的保留而有关的保留不在其内。
③保留不符合条约的目的与宗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