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简述沿海国在专属经济区的权利与义务。
(1)权利:1)以勘探和开发、养护和管理海床和底土及其上覆水域的自然资源为目的的主权权利。(2分)2)从事经济性开发和勘探。(2 分)3)对人工岛屿、设施和结构的建造和使用、海洋科学研究、海洋环境保护和保全等方面拥有管辖权。(2 分)(2)义务:1)应适当顾及其他国家的权利和义务。(1 分)2)应以符合公约规定的方式行使其权利和履行其义务。(1 分)
38.简述沿海国在专属经济区的权利与义务。
(1)权利:1)以勘探和开发、养护和管理海床和底土及其上覆水域的自然资源为目的的主权权利。(2分)2)从事经济性开发和勘探。(2 分)3)对人工岛屿、设施和结构的建造和使用、海洋科学研究、海洋环境保护和保全等方面拥有管辖权。(2 分)(2)义务:1)应适当顾及其他国家的权利和义务。(1 分)2)应以符合公约规定的方式行使其权利和履行其义务。(1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