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国际法上的国家管辖权。
作为国家的一项基本权利,国家管辖权是指国家对特定的人、物和事件进行管辖和处置的权利。在国际法上,一般将国家管辖权分为属地管辖权、属人管辖权、保护管辖权和普遍性管辖权。 属地管辖权是指国家对本国领域内的一切人、物和所发生的事件有行使管辖的权利,但国际法公认的豁免者除外; 属人管辖权是指国家对其有本国国籍的人实行管辖的权利,而无论该人在国内是在国外; 保护性管辖是指国家对于外国人在该国领域外侵害该国国家或公民重大利益的犯罪行为行使管辖的权利; 普遍性管辖权是指根据国际法规定,对于严重危害国际和平与安全以及全人类利益的某些特定国际犯罪行为,各国均有管辖权,而不问这些犯罪行为发生的地点和罪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