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巴塞尔公约》的主要内容。
(1)各国应尽量减少危险废物的生产并尽可能以对环境无害的方式处理,只有在一国没有技术能力和设施做出如此处置和他国有需要利用该废物作为再循环或回收工业的原料的场合才允许越境转移; (2)缔约国有权禁止此危险废物进口; (3)只有在取得进口国和过境国书面同意后才可以允许有害废物越境转移; (4)缔约国不得向非缔约国出口或从非缔约国进口有害废物;(5)缔约国应制定法律和规章以防止和惩办此种非法转移。
简述《巴塞尔公约》的主要内容。
(1)各国应尽量减少危险废物的生产并尽可能以对环境无害的方式处理,只有在一国没有技术能力和设施做出如此处置和他国有需要利用该废物作为再循环或回收工业的原料的场合才允许越境转移; (2)缔约国有权禁止此危险废物进口; (3)只有在取得进口国和过境国书面同意后才可以允许有害废物越境转移; (4)缔约国不得向非缔约国出口或从非缔约国进口有害废物;(5)缔约国应制定法律和规章以防止和惩办此种非法转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