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述属地管辖权及其例外情形。
(1)属地管辖权是指国家对本国领域内的一切人、物和所发生的事件,除国际法公认的豁免者外,有行使管辖的权利。在各种管辖权类型中,属地管辖权往往居于优先地位。(2)属地管辖权也不是绝对的,其例外或受限制的情形主要有:①基于外交豁免权,一国不得对外国国家元首和外交代表行使属地管辖权。②由于主权豁免原则,国家不能对他国的国家行为和国家财产行使管辖权。③在领海行使属地管辖权时,应不干预外国船舶的内部事务,并允许它们无害通过。④属地管辖权的行使有时还受到外国的属人管辖权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