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政府继承的一般规则。
(1)对于条约,新政府通常根据条约的具体内容来决定是否继承,对一切不平等的掠夺性的秘密条约,以及与新政府所代表的国家利益根本对立的条约不予继承;(2)旧政府的一切国家财产及权益都应转属新政府;(3)对旧政府的债务不予继承或者根据具体情况区别对待,但新政府可无条件地废除一切恶意债务。
简述政府继承的一般规则。
(1)对于条约,新政府通常根据条约的具体内容来决定是否继承,对一切不平等的掠夺性的秘密条约,以及与新政府所代表的国家利益根本对立的条约不予继承;(2)旧政府的一切国家财产及权益都应转属新政府;(3)对旧政府的债务不予继承或者根据具体情况区别对待,但新政府可无条件地废除一切恶意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