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国际法上的个人刑事责任问题。
国际法上的个人刑事责任是指个人因其所犯国际罪行依据国际法应承担的刑事责任。国际法上的个人刑事责任原则的确立经历了一个不断发展的过程。纽伦堡国际军事法庭宣称:“违反国际法的罪行是人而不是抽象的实体所犯下的,因此,只有通过惩治犯下此类罪行的个人,才能使国际法的规则得到实施。”1950年,国际法委员会编纂了国际军事法庭宪章和法庭判决中所承认的国际法原则.其中包括“从事构成违反国际法的犯罪行为的人承担个人责任,并因此应受惩罚”。此后.国际社会签订了一系列国际条约,既重申了国际犯罪的个人刑事责任原则.也扩大了要求个人承担刑事责任的国际罪行的范围。进入20世纪90年代后,个人的刑事责任问题又有了新的进展。2002年7月,国际刑事法院正式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