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7月19日,23名韩国人质被塔利班绑架。塔利班要求释放关押在阿富汗监狱中的所有塔利班成员,并要求韩国军队撤出阿富汗。7月25日,塔利班处死1名男性韩国人质。30日,塔利班再次杀死1名韩国人质。8月13日,塔利班释放两名女人质。28塔利班同意释放剩余韩国人质。问:(1)阿富汗塔利班绑架并杀害韩国人质的行为是否产生国家责任7(2)简述其他国家责任中可以单独归结成为一国的行为有哪些?
(1)塔利班的绑架和杀害韩国人质的行为属于叛乱运动或其他运动的行为,属于单独归于一国的行为,要承担国际不法行为的国家责任。(2)①一国的国家机关的行为。②行使政府权力要素的人或实体的行为。③由另一国交由一国支配的机关的行为。④逾越权限或违背指示的行为。⑤受到国家指挥或控制的行为。⑥正式当局不存在或缺席时实施的行为。⑦经一国确认并当作其本身行为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