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国际人权法的概念与渊源。
美国学者伯根索尔认为:“国际人权法,被确定为是处理保护受国际保证的个人和团体的权利不受政府侵犯以及处理促进这些权利发展的法律。”而我国学者则认为,国际人权法是联合国宪章和根据联合国宪章制定的人权文件中有关保护国家和人民集体人权与尊重男女个人人权的规则的总称。多数第三世界国家学者认为国际人权法的渊源包含国际条约和国际习惯,并主张国际条约是主要渊源,国际习惯则相对次要,主要体现在联合国、其他国际组织和国际会议通过的宣言、决议、其他国际文件以及国际法院的判决中,也体现在各国的国内立法和国际实践中。西方国家的学者则主张在国际条约和国际习惯之外,《国际法院规约》第38条中所称的“一般法律原则”也是国际人权法的渊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