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法律规定的可以延期审理的情形。
(1)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的;(2)检察人员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建议的;(3)由于当事人申请回避而不能进行审判的;(4)人民检察院补充、追加、变更起诉的;(5)被告人当庭拒绝辩护人为其辩护,要求另寻委托辩护人的,合议庭应当同意并宣布延期审理;(6)被告人要求人民法院另行指定辩护律师,合议庭同意的,也应当宣布延期审理。
简述法律规定的可以延期审理的情形。
(1)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的;(2)检察人员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建议的;(3)由于当事人申请回避而不能进行审判的;(4)人民检察院补充、追加、变更起诉的;(5)被告人当庭拒绝辩护人为其辩护,要求另寻委托辩护人的,合议庭应当同意并宣布延期审理;(6)被告人要求人民法院另行指定辩护律师,合议庭同意的,也应当宣布延期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