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列案例材料,然后回答问题。 某县人民检察院以张某犯盗窃罪为由,向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县人民法院经过立案审查以后,认为虽然张某不认罪,但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于是决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经审理,判决张某犯盗窃罪,判处无期徒刑。被告人张某不服,向上一级人民 法院提起上诉。上一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定罪正确,但量刑过重,于是二审改判张某有期徒刑10年。 问:本案审理程序有无违法之处?如有,请指出,并简要说明理由。
(1)县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该案违法。对于被告人不认罪的案件,不能适用简易程序审理。(2)县级人民法院判处被告人张某无期徒刑违法。基层人民法院对可能判处无期徒刑以上的案件无管辖权,应该由中级人民法院作为一审法院。(3)二审改判张某有期徒刑10年违法。对于被告人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应当由中级人民法院作为一审法院。本案上一级人民法院应当以一审法院违反程序为由,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