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权的原则。

欢迎免费使用小程序搜题/刷题/查看解析,提升学历,成考自考报名,论文代写、论文查重请加客服微信skr-web

试论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权的原则。

(教材第54页)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原则的含义和要求应当是:  (1)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进行诉讼、处理案件,必须依法办事,除服从法律外,不服从任何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有关处理具体案件的指示、命令。  (2)任何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都不得干涉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审判、检察工作。  (3)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作为一个组织整体,集体对审判权、检察权的行使负责。

访客
邮箱
网址

通用的占位符缩略图

人工智能机器人,扫码免费帮你完成工作


  • 自动写文案
  • 自动写小说
  • 马上扫码让Ai帮你完成工作
通用的占位符缩略图

人工智能机器人,扫码免费帮你完成工作

  • 自动写论文
  • 自动写软件
  • 我不是人,但是我比人更聪明,我是强大的Ai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