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述回避的种类。
我国《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中规定的回避共有三种,即自行回避、申请回避和指令回避。(1)自行回避,是指侦查人员、检察人员、审判人员以及其他人员,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如果遇有法律规定的应当回避的情形,认为自己不应当参与案件的处理时,主动提出的回避。(2)申请回避,是指案件的当事人、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如果认为处理案件的侦查人员、检察人员、审判人员以及其他人员具有法律规定的应当回避的情形时,有权向司法机关提出申请,要求他们回避。申请回避是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一种重要的诉讼权利,司法机关应当重视并切实保障该权利的实现。(3)指令回避,是指应当回避的人员,本人没有自行回避,当事人、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也没有申请其回避的,有权决定的院长、审判委员会、检察长、检察委员会或者侦查机关负责人作出决定,指令其回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