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无罪和免除刑罚判决的执行程序。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49条的规定,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无罪、免除刑事处罚的,如果被告人在押,在宣判后应当立即释放。由此可知,无罪、免除刑罚判决的执行机关是人民法院。尽管无罪、免除刑罚判决在生效后开始执行,但是,无罪、免除刑罚判决在其发生法律效力之前,就应当释放在押被告人。即使在判决宣告后当事人提出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人民法院也应当将判决连同执行通知书送交看守所,看守所接到上述法律文书后,应当立即释放被告人。
简述无罪和免除刑罚判决的执行程序。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49条的规定,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无罪、免除刑事处罚的,如果被告人在押,在宣判后应当立即释放。由此可知,无罪、免除刑罚判决的执行机关是人民法院。尽管无罪、免除刑罚判决在生效后开始执行,但是,无罪、免除刑罚判决在其发生法律效力之前,就应当释放在押被告人。即使在判决宣告后当事人提出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人民法院也应当将判决连同执行通知书送交看守所,看守所接到上述法律文书后,应当立即释放被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