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查人身要遵守哪些规则?
(1)人身检查只能由侦查人员进行,必要时可以聘请医师进行;(2)犯罪嫌疑人如果拒绝检查,侦查人员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强制检查,但是对被害人不得强制检查;(3)检查妇女的身体,应当由女工作人员或者医师进行;(4)不得采用损害被检查人生命、健康或贬低其名誉或人格的方法进行检查;(5)在检查过程中知悉的被检查人的个人隐私,检查人员应当保密;(6)检查人身的情况应当写成笔录,由参加检查的侦查人员、检查人员和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并注明时间。
检查人身要遵守哪些规则?
(1)人身检查只能由侦查人员进行,必要时可以聘请医师进行;(2)犯罪嫌疑人如果拒绝检查,侦查人员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强制检查,但是对被害人不得强制检查;(3)检查妇女的身体,应当由女工作人员或者医师进行;(4)不得采用损害被检查人生命、健康或贬低其名誉或人格的方法进行检查;(5)在检查过程中知悉的被检查人的个人隐私,检查人员应当保密;(6)检查人身的情况应当写成笔录,由参加检查的侦查人员、检查人员和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并注明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