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检察机关可以作出的从宽处理措施。
(1)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为有无社会危险性或者社会危险性大小的因素予以考虑,经审查认为不需要逮捕的,可以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在审查起诉阶段可以依法变更强制措施。(2)对于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为是否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因素予以考虑,符合法律规定的不起诉条件的,可以决定不起诉。(3)对于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依法应当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量刑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