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所得没收程序中被追诉人到案后如何处理?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83条第1款规定,在审理过程中,在逃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动投案或者被抓获的,人民法院应当终止审理。同时,应重启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正常刑事诉讼程序。人民检察院在审查公安机关移送的没收违法所得意见书的过程中,在逃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动投案或者被抓获的,应当终止审查,并将案卷退回公安机关处理。公安机关将没收违法所得意见书移送人民检察院后,在逃的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或者被抓获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
违法所得没收程序中被追诉人到案后如何处理?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83条第1款规定,在审理过程中,在逃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动投案或者被抓获的,人民法院应当终止审理。同时,应重启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正常刑事诉讼程序。人民检察院在审查公安机关移送的没收违法所得意见书的过程中,在逃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动投案或者被抓获的,应当终止审查,并将案卷退回公安机关处理。公安机关将没收违法所得意见书移送人民检察院后,在逃的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或者被抓获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