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分析证人与鉴定人的区别。
鉴定人与证人都是提供证据的主体,但是两者存在明显的区别,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与案件是否具有利害关系。如果与案件具有利害关系,鉴定人应当回避,但并不影响证人的作证资格。(2)了解案件事实的途径。证人是通过诉讼以外的途径了解案件事实,而鉴定人则是在接受公安司法机关的指派或者聘请后,通过参加诉讼了解案件事实。(3)是否具有可替代性。证人通过亲身感知了解案件情况,因此具有不可替代性,但是鉴定人则可以替代、更换。(4)是否具有专门的知识或者技能。鉴定人必须具备专门的知识或者技能,以此提出专业性的鉴定意见,但证人不需要具备专门的知识、技能,只要具备辨别是否、正确表达的能力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