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述审判公开原则的价值。
(1)监督价值。将审理和判决置于社会公众的监督之下,有利于保障诉讼的民主性,防止不同程度的“暗箱操作”,增加诉讼的透明度,确保案件审理和判决的正确性。(2)宣示价值。将审理和判决向社会公开,有利于向社会宣示正义。此种功能的实质是为实现程序正义发挥重要作用,使正义不仅能够实现,而且能够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3)教育价值。审判公开也是对公民进行法制教育的良好形式。通过公开审判,使社会了解案情,增强社会公众的法治意识,自觉守法,敢于同犯罪行为作斗争。同时,审判公开也会震慑社会危险分子,使他们不敢轻举妄动,有利于预防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