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不得确定有罪原则的含义是什么?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不得确定有罪原则有五个方面的含义:(1)确定被告人有罪的权力由人民法院统一行使,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2)人民法院确定任何人有罪,必须依法判决。(3)在人民法院作出的有罪判决生效前,不得将被追诉人称为“罪犯”。公诉案件中在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前,被追诉人称为“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后才称为“被告人”。(4)控诉方承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5)疑罪从无。即出现“疑罪”的时候,应当作出有利于被追诉人的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