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居住的当事人送达刑事诉讼文书时,可以通过(外交途径送达)。
人民法院通过外交途径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居住的受送达人送达刑事诉讼文书的,所送达的文书应当经高级人民法院审查后报最高人民法院审核。最高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发出的,由最高人民法院交外交部主管部门转递。
人民法院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居住的当事人送达刑事诉讼文书时,可以通过(外交途径送达)。
人民法院通过外交途径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居住的受送达人送达刑事诉讼文书的,所送达的文书应当经高级人民法院审查后报最高人民法院审核。最高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发出的,由最高人民法院交外交部主管部门转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