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列案例材料,然后回答问题。被告人张某因犯抢劫罪被某县人民检察院起诉至该县人民法院,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由一名审判人员独任审理,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五年,并于2019年2月17日将判决书送达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被告人的辩护人收到一审判决书后,认为量刑过重,于2019年3月10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辩护人提出的量刑过重的理由成立,遂撤销原判,发回重审。问:请指出该案审理程序违法之处并简要说明理由。
(1)第一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由一名审判人员独任审判错误。基层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可能判处被告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只能组成合议庭进行审判。 (2)辩护人提起上诉缺乏法律依据。辩护人没有独立上诉权,只有经过被告人同意才能上诉。 (3)上一级人民法院受理超过上诉期限的上诉违反法律规定。对判决的上诉期限为l0日,从判决书送达之日起计算,本案已经超过10日,上诉期限己过,上一级人民法院应当不予受理。 (4)上一级人民法院对案件的处理错误。对第一审判决量刑过重的案件,一审法院应当直接改判,而不应当撤销原判,发回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