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政院
平政院是北洋政府的行政裁制机关,1914年成立,直属于大总统,也是司法机关之一,主要审理因中央或地方行政官署的违法处分、不当处分造成人民权利受到损害的案件,以及对中央、地方行政官署的处分不服而提出陈诉的案件。通过审理上述案件,平政院实现对行政机关的监督。(P2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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