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权利(康德)
第一,要求本国臣民去进行战争的权利。 第二,向敌国宣战的权利。第三,战争期间,一个被迫作战的国家可以采取各种抵抗方式和防卫手段。 第四,战后的权利包括:战胜者提出条件并同意根据一定条件和战败当局达成和平的结局;交换战俘的权利,在交换时不能索取赎金,也不必在人数上要求平等;被征服的国家不会降为殖民地,被征服国的臣民不至于成为奴隶。 第五,和平的权利。 第六,反对一个不公正敌人的权利。
民族权利(康德)
第一,要求本国臣民去进行战争的权利。 第二,向敌国宣战的权利。第三,战争期间,一个被迫作战的国家可以采取各种抵抗方式和防卫手段。 第四,战后的权利包括:战胜者提出条件并同意根据一定条件和战败当局达成和平的结局;交换战俘的权利,在交换时不能索取赎金,也不必在人数上要求平等;被征服的国家不会降为殖民地,被征服国的臣民不至于成为奴隶。 第五,和平的权利。 第六,反对一个不公正敌人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