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韦伯的“法律秩序”理论。
(1)概念:政治共同体区别于其他社会组织的独特之处,在于它在领土之内行使特别持久的权力,有一套合法性的法律规则。这种法律规则构成了法律秩序。 (2)法律秩序理论的两对基本尺度是:“形式/实质”和“理性/非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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