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罗尔斯认为制度正义在社会的实现要经过的阶段。
(P260)罗尔斯认为,制度正义在社会的实现,大体经过四个阶段,首先是人们在原初状态下无知之幕后的选择,其次倾向于召开一个立宪会议,抉择一部分宪法,再次在确立了正义的宪法之后,按照宪法的精神做出最佳的决定,即立法的阶段,最后,法官和行政人员把制定的规范应用于具体的案件,而公民则普遍地遵循这些规范。
简述罗尔斯认为制度正义在社会的实现要经过的阶段。
(P260)罗尔斯认为,制度正义在社会的实现,大体经过四个阶段,首先是人们在原初状态下无知之幕后的选择,其次倾向于召开一个立宪会议,抉择一部分宪法,再次在确立了正义的宪法之后,按照宪法的精神做出最佳的决定,即立法的阶段,最后,法官和行政人员把制定的规范应用于具体的案件,而公民则普遍地遵循这些规范。